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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公告(01)
致各位潜在的供应商:
一、磋商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、服务、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三、商务要求:“4、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%,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合同总金额的90%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%,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%”更正为“4、付款方式: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进行约定”。
二、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。